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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中心四楼屏障设施消毒通知

日期:2022-12-05    【尺寸:  

实验动物中心四楼屏障设施消毒通知

各课题组:

按照《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应当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等级标准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消毒”要求,本中心将于20221230日对四楼屏障设施进行彻底消毒。在最大程度保障各类实验正常开展前提下,本次消毒暂采取逐步清空、轮流消毒的方式开展,请各课题组合理安排实验保证于消毒时间前结束实验,繁殖课题组仅保留用于保种的实验动物。感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实验动物中心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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