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科研实验室:
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放假前及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科研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各学院务请在放假前完成对所属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及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特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重点防护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2.假期内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3.假期内,学院应组织人员对开放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与防范
1.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举措,并对实验室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必须有教师在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的,务必提前做好风险预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实验时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实验仪器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相关仪器设备以及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实验室应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气瓶)以及危险废弃物存储点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和落实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好各类台账,确保实验室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4.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以及在实验区域饮食。
5.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并提醒实验室师生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有效防控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认真执行假期实验室专人值班制度
1.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安排教师值班,并安排人员开展每日巡查和卫生值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做好巡查记录和交接工作。
2.各学院分管领导和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有实验室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校安委会报告。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