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南京中医药大学项目申报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的通知
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GB/T35892》和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学校科学研究,维护实验动物福利,
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依托单位进行各类项目申报时,如申报内容涉及到动物实验研究,需提供动物伦理审查批件。请在我校实验动物中心官网下载中心(网址: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njucm.edu.cn))下载“实验动物伦理申请表(附件1-申请项目用)”、 “实验动物伦理审查意见表(附件2-申请项目用)”并按要求填写。
申请人将材料填写完整后,交各学院、各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盖章,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一、报送方式
从以下两种报送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线上或线下,请勿线上线下同时报送。
线下:由各学院、附属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盖章后,在工作日统一交到唐仲英科技楼辅楼505室。附件1中填写须知部分无需打印,其余部分请双面打印,需要留档。
线上:由各学院、附属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盖章后,统一发送至邮箱dwsyllsc@njucm.edu.cn,附件1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形式发送,附件2(无需盖章)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命名为:“XXX学院/附属医院-申请XXX项目用-XXX份”。附件1与附件2请分别压缩后发送,压缩文档命名方式为:“XXX学院/附属医院-申请XXX项目用--XXX份-附件1”, “XXX学院/附属医院-申请XXX项目用--XXX份-附件2”。 压缩文件内每份申请表分别命名为:“申报人姓名-申请XXX项目用-附件1”,“申报人姓名-申请XXX项目用-附件2”。线上审批后以邮件形式回复扫描件。
二、报送时间
伦理申请提交截止日期: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
三、审批表领取方式
线下提交申请的:请学院和医院于提交日期3个工作日后至唐仲英科技楼辅楼505室统一领取纸质版审核意见表;
线上提交申请的:动物中心将于提交日期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意见表的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唐仲英科技楼辅楼505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11296
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24年01月12日